导读:
- 1、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 2、民法典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
- 3、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1、法律分析:民法典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法律分析:如果不能一次性付清的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先还利息,利息偿还完毕后再偿还本金,因为利率不能随已经归还的本金数量变化而变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民间借贷是先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民法典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
法律分析: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是按约定处理。履行顺序是(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民法典先还利息再还本金,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先息后本的本义是:先还利息再还本金。但因为在等额本息法中,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再加上等额本息法比较普遍,所以现在的先息后本通常都是指“等额本息法”还贷,从节省的角度讲,等额本金法还贷要比等额本息法还贷更节省利息。
法律分析:如果不能一次性付清的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先还利息,利息偿还完毕后再偿还本金,因为利率不能随已经归还的本金数量变化而变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分析:先息后本是指贷款下款之后,先支付利息。然后按还款约定支付本金。先息后本是每月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方式。这种还款方式更适合现金流压力较大,而一定时间后才会有一笔钱进账的个人或企业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中应当先支付本金,后支付利息,也可以一并还。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并未对先支付借款本金还是利息做出强制性规定,但依据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以及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的规定来看,法律更倾向于支持债务人还款时先支付本金,后归还利息。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1、民间借贷是先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法律分析: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3、先息后本。如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视为先还的是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一般应先偿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再还利息,最后还本金。
5、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条确立了 借款合同 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应先还息后还本的清偿顺序精神。
6、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因此,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