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长治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长公积金管发【2023】28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额度调整
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城区120万元,县(市)90万元。
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城区90万元,县(市)6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增加60万元。
贷款利率调整
首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孩家庭贷款利率优惠5%,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利率优惠10%。
贷款年限调整
首套房商贷贷款年限:最长30年。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25年。
二套房商贷贷款年限:最长25年。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20年。
申请条件调整
借款人具有长治市户籍或连续缴存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借款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有稳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
购房用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申请指南
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可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
工作证明
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首付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贷款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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