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首付条件
在重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首付比例条件。首付比例根据购房者首套房、二套房的情况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首套房首付比例
重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20%。购房者需要支付购房总价的20%作为首付,剩余80%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
重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购房者需要支付购房总价的30%作为首付,剩余70%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例外情况
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
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
离异的单身职工,且无住房。
以上情况的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可降至15%。
公积金贷款额度
重庆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制。购房者最高可贷款额度为:职工月均公积金缴存额×实际缴存期数×12×5。
其他注意事项
在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首付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公积金;
购房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购房者须为重庆户籍或在重庆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所购房屋须为符合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普通商品房。
如果您在重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请务必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满足首付比例等要求,避免影响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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