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贷款诈骗罪量刑的具体依据
贷款诈骗罪量刑的具体依据包括:
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越大,诈骗数额越大,量刑越重。
诈骗手段: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如伪造、变造证件,骗取他人信任等,会加重量刑。
诈骗后果:诈骗行为造成的损失程度,如银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会加重量刑。
主观恶性: *** 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主观恶性和动机,如故意欺骗,恶意占有等,会影响量刑。
自首、立功等情节: *** 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积极挽回损失,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贷款诈骗罪量刑的方法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方法包括: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注:“其他严重情节”由司法解释规定,如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超过账户余额进行贷款,对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注:“情节严重”由司法解释规定,如伪造贷款资料,骗取贷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等)
具体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上述量刑依据,依法公正裁量刑罚轻重,做到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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