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立案条件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主体要件: *** 主体为有诈骗贷款主观意图的自然人或单位。
客观要件:主要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贷款、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等行为。其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是指行为人使用编造虚假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来骗取贷款;“数额较大”是指骗取的贷款金额符合《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拒不归还”是指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贷款本息。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贷款被骗取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
认定贷款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主要通过以下证据进行判断:
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证据:如伪造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担保合同等。
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如故意隐瞒借款用于高风险投资、资金被转移用于其他用途等情况。
借款人主观意图的证据:如借款人拥有多笔贷款、有不良信用记录、曾有过诈骗前科等。
拒不归还贷款的证据:如到期后未偿还贷款本息、未提供合理解释、转移或隐匿财产等。
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能以贷款用途不当为由认定构成诈骗罪:如果贷款人将贷款用于与借款合同约定不同的用途,但没有骗取贷款的主观意图,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不能以贷款逾期未还为由认定构成诈骗罪:贷款逾期未还,只要借款人没有逃避、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等行为,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构成 ***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由《刑法》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