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本质
纳税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纳税人将其所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向税务机关提供担保,保证履行纳税义务。抵押也是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将其所拥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债务。
纳税质押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税款的顺利征收,而抵押的目的是确保债务人的债务得到偿还。
程序
纳税质押: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质押申请,税务机关审查后予以批准。纳税人将质押财产交至税务机关或由税务机关指定的其他机构保管。
抵押: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债务人仍保有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权利
纳税质押: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未履行纳税义务时,有权对质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税款。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质押物方可解除。
抵押: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抵押权方可解除。
| 特征 | 纳税质押 | 抵押 |
|---|---|---|
| 目的 | 保证纳税义务履行 | 保证债务履行 |
| 质押主体 | 纳税人 | 债务人 |
| 担保对象 | 动产或不动产 | 动产或不动产 |
| 担保方式 | 税务机关保管或指定机构保管 | 办理抵押登记 |
| 优先权 | 税款有优先受偿权 | 债务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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