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答辩状之核心争议点
当卷入民间借贷纠纷时,被告常需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拒绝不合理利息诉求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焦点。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该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若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此上限,则法院有权对利息进行调整。
举证义务
关于利息的争议,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合法有效的责任。被告则应充分举证证明利息过高,属于不合理利息。
答辩策略
在答辩状中,被告应围绕以下重点展开论述:
强调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24%年利率上限。
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借贷双方实际履行的利息超过合同约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当得利的行为。
指出原告的利息诉求不合理,要求法院依法调整利息。
证据支持
被告应提交以下证据支持答辩状:
借款合同
转账记录或其他付款凭证
银行利息对账单
相关证人证言
注意事项
在撰写答辩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语言清晰简洁,事实清晰明确。
针对原告的主张逐条答辩,条理分明。
注意证据的充分性和相关性。
如需申请法院调整利息,应明确提出具体调整方案。
结语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不合理利息诉求提出有理有据的答辩。通过充分的举证和论证,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不当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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