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答辩状模板
尊敬的法庭:
我是本案被告,现就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书提出答辩,如下:
一、借款事实存在,但利率过高
原告主张我方存在借款事实,我方予以认可。但原告主张的借款利率年化36%,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属于高利贷行为。
二、利率过高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6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支付的超出合同约定利率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出借人返还。”
三、主张利率无效
因此,我方主张原告主张的年化36%的借款利率无效,应按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计算利息。根据《规定》第23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化24%。
四、请求
综上,我方请求法庭:
确认原告主张的年化36%借款利率无效,按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年化24%计算利息;
责令原告返还我方已支付的超出年化24%部分的利息;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致
法庭
被告: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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