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新规定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对民间借贷利息作出了新的规定。
利率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为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无效。该利息上限适用于所有民间借贷案件,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利率上限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按照年利率计算,即借款人每年应支付的利息总额除以借款本金。计算公式为:年利率=利息总额/借款本金100%。
例如,借款人向债权人借款1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利息为15000元。则年利率为15000元/100000元100%=15%。
超出利率上限的后果
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超出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债权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将根据该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审查和处理。
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民间借贷因其方便灵活,且利率相对较高,近年来受到了不少借款人和出借人的青睐。但民间借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
资金安全风险,借款人可能无力偿还借款;
利率风险,民间借贷利率可能很高,借款人可能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
法律风险,民间借贷关系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借贷双方权利受到影响。
借款人和出借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充分了解民间借贷的风险,慎重借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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