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本:借款人否认借款真实性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否认借款真实性是一种常见的抗辩理由。当借款人否认借款真实性时,往往会提交答辩状,阐明其不承认借款的理由。以下是一份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本,供借款人参考:
答辩状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案号:[案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收到[法院名称]送达的原告诉状副本,现对原告诉讼请求答辩如下:
一、对事实的答辩
原告在诉状中主张,被告于[日期]向其借款[金额],约定借款期限为[期限],年利率为[利率]%。被告对此予以否认,认为原告主张的借款并不真实存在。
二、否认借款真实性的理由
被告否认借款真实性的理由如下:
没有借款凭证:原告无法提供任何借款凭证,例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没有借款目的:被告没有向原告借款的任何目的或需求。
借款金额过大:原告主张的借款金额与被告的经济状况不相符。
原告证人证言不实:原告提供的证人并不能证明被告确实借款。
三、请求
综上所述,被告请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由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法院名称]
具状人:[被告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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