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贷的最新法律规定
为规范校园网贷行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校园网贷的定义、监管、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加强 *** 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61号)明确规定, *** 是指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合理消费需求且不以购房、购车等大额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21号)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未成年人的,借款合同无效。
未成年人校园网贷责任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容易冲动消费,缺乏风险意识,因此法律对未成年人校园网贷责任给予了特别保护。
1. 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因此,未成年人擅自申请的校园网贷合同无效,出借人无权要求未成年人承担还款责任。
2. 平台责任
校园网贷平台在明知借款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向其发放贷款的,属于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可责令平台停止放贷,并对平台进行处罚。
3. 监护人责任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人校园网贷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擅自申请校园网贷,监护人可以要求平台撤销贷款,并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
校园网贷监管措施
为有效防范校园网贷风险,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1. 平台准入制度
监管部门对校园网贷平台实行准入制,只有符合资质的平台才能取得经营资格。
2. 信息披露制度
校园网贷平台必须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
3. 风险评估制度
校园网贷平台必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4. 投诉举报机制
监管部门建立了校园网贷投诉举报机制,方便借款人反映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