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户籍要求
青岛市户籍居民或拥有青岛市永久居留权。
居住条件
在青岛市拥有合法产权房或无房产但能够提供具有合法有效期的租赁合同。
公积金缴纳条件
贷款人及配偶连续足额缴纳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
月缴存公积金的金额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到账平均数的70%。
信用条件
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收入条件
贷款人及其配偶家庭月收入能够覆盖月还款额的1.2倍以上。
贷款人的月收入不低于青岛市平均月工资的1.5倍。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贷款期限一般为10至30年,具体以贷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利率按照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住房证明、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前往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受理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申请,并通知贷款人是否通过审核。
通过审核的贷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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