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贷款还清算首套吗
根据《南京市认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南京市完成商品住房贷款结清的,注销抵押登记后,此住房不再属于贷款住房,购房者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贷,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后续购房资格解读
首付比例:
对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首付比例不低于35%;对于第二次及以上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 *** 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执行。
贷款期限:
首套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二套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
购房数量:
南京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但南京市户籍出具具结书家庭除外。
其他注意事项
1. 购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申请首套房贷时,购房者需提供商品住房抵押贷款结清证明、抵押登记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
2. 有关政策解读最终解释权:
南京市有关部门对上述政策的解读具有最终解释权。
3. 政策调整或变更:
请注意,以上政策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调整或变更,以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4. 个案咨询建议:
如有具体购房问题或个案咨询需求,建议咨询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相关金融机构,获得准确权威的信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