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资格
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上海户籍或已缴纳上海社保满6个月;
2. 借款人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 公积金账户连续缴纳满6个月,且余额达到申请贷款金额的20%以上;
4.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逾期记录;
5. 购买的住房为上海市内的自住住房,且未获得其他形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续贷政策详解
当借款人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申请公积金续贷:
1. 已偿还原公积金贷款本金满10年;
2. 公积金账户连续缴纳满6个月,且余额达到续贷金额的20%以上;
3.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逾期记录;
4. 购买的住房为上海市内的自住住房,且未获得其他形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 借款人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6. 续贷金额不超过原贷款余额和借款人还贷能力评估金额中较低者。
续贷流程
1. 借款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公积金卡、收入证明等;
2. 向贷款机构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3. 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信息;
4.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续贷合同;
5. 续贷资金发放至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并按合同约定还款。
注意事项
1. 公积金续贷利率一般比首次贷款利率稍高;
2. 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3. 续贷期限一般为5-10年,最长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4.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