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状态解除流程
1. 申请人资格
抵押权人
被抵押人
2. 申请材料
抵押权解除申请书(抵押权人填写)
被抵押人同意解除抵押的书面证明
抵押物权属证明
抵押登记证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
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补正通知书。
(3)公告
登记机构对受理的申请予以公告,公示期为30日。
(4)办理注销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5)发放证明
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发放抵押登记注销证明。
流程解析
申请人资格
通常情况下,只有抵押权人和被抵押人具有申请资格。但特殊情况下,以下主体也可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抵押权人或被抵押人死亡后的继承人
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经法律授权的人
申请材料
抵押权解除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信息、抵押登记信息、解除抵押请求等。
被抵押人同意解除抵押的书面证明:证明被抵押人同意解除抵押登记。
抵押物权属证明:证明抵押物归申请人所有。
抵押登记证或复印件:用于核对抵押登记信息。
流程步骤
公告:公告是为了给第三方一个提出异议的机会。如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提出,登记机构将暂停办理后续手续,并对异议进行审查。
办理注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登记机构将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注销登记后,抵押物解除抵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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