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张家港公积金贷款?
张家港公积金贷款是指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贷款条件
职工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家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住房条件:
购买的住房为职工自住性住房,且符合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住房权属清晰,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住房符合安全、卫生、耐用等居住要求。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具体贷款额度根据职工还款能力、住房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贷款期限根据职工年龄、还款能力、贷款额度等因素确定。
贷款利率
由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确定。
目前,贷款利率为首套房2.75%,二套房3.25%。
还款方式
按月还贷,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可选。
还款方式根据职工实际情况选择。
贷款申请流程
1. 职工向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资格和住房条件。
3. 职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4. 职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特别提示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资料。
公积金贷款需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收取罚息。
职工在还清贷款后,可凭相关证明、原贷款合同等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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