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退税适用范围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为购买自住住房而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揭贷款购房,符合条件的,可在其取得住房贷款的年份起,连续5年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的规定比例,在综合所得额中扣除。具体包括:
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
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且家庭成员实际居住该住房的。
退税额度计算方式
按揭贷款利息扣除限额为每年12000元。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超过限额的,超过部分不能享受退税。
办理流程
1. 准备资料
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书
贷款合同或贷款还款计划
当年的银行贷款利息发票或对账单
身份证明
2. 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根据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金额,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书中的“附列退税信息表”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部分。
3. 申报退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报退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APP
税务大厅
邮寄
4. 审核退税
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的申报后,将对申报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直接将退税款退还至纳税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退税时间
纳税人申报退税后,一般会在1个月内收到退税款。如果审核需要更多时间,退税款到账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注意事项
退税仅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不适用于公积金贷款。
退税只能在贷款利息实际支付的年份享受,不能补退或预退。
纳税人必须在5年扣除期限内申报退税,否则超过期限将无法享受退税。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