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诈骗的认定标准
套路贷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垒高利息、签订阴阳合同等手段,诱骗借款人陷入高利贷陷阱的非法放贷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套路贷诈骗需具备以下标准:
1. 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行为人实施套路贷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催收拖欠的合法债务,则不构成套路贷诈骗。
2. 虚增借款金额或恶意垒高利息
行为人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或恶意垒高利息的方式,使借款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远超实际取得的金额。
3. 签订阴阳合同
行为人与借款人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看似合法的小额借款合同,另一份是隐瞒真实借款金额和高额利息的隐性合同。
4. 诱骗借款人陷入高利贷陷阱
行为人通过虚假宣传、威逼利诱等方式,使借款人误以为借款条件优惠、利息合理,诱骗借款人陷入高利贷陷阱。
5. 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套路贷诈骗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破坏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6. 具有其他诈骗情节
除了上述标准外,如果行为人还实施了其他诈骗手段,如骗取 *** 补贴、伪造借款材料等,也可能构成套路贷诈骗。
认定套路贷诈骗的证据要求
认定套路贷诈骗需要以下主要证据:
虚增借款金额或恶意垒高利息的合同或账单
签订阴阳合同的证据
诱骗借款人陷入高利贷陷阱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证据
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证据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