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贷网案件一审判决:非法集资与多重罪名的认定
团贷网非法集资案是一起备受关注的金融 *** 案件。2021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团贷网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且同时构成集资诈骗、恶势力组织等多重罪名,被告人平台实际控制人唐军等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超越审批权限,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团贷网平台未经 *** 人民银行批准,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回报,符合非法集资的特征。本案中,法院认定团贷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判处被告人唐军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团贷网平台在吸收公众存款时,虚构投资项目,夸大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保息。然而,这些承诺均未实现,导致大量投资人遭受损失。法院认定,团贷网平台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判处被告人唐军等集资诈骗罪。
恶势力组织罪的认定
恶势力组织罪是指以 *** 、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基础,形成的具有明确组织结构、稳定成员和一定经济实力的 *** 集团。团贷网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唐军等人长期以来,通过 *** 、威胁等手段控制平台运作,欺压投资人,牟取非法利益。法院认定,团贷网平台实际控制人唐军等人构成恶势力组织,判处唐军恶势力组织罪。
多重罪名的认定
在该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唐军等同时构成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罪、恶势力组织罪等多重罪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故意实施两种以上 *** 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 *** 处罚。因此,被告人唐军等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团贷网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 *** 案件,也反映出金融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该案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非法集资 *** 的严厉打击态度,警示相关企业、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理财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提高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