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住房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具体贷款额度如下:
单笔贷款额度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且最高不超过60万元。已贷款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剩余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
组合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倍,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次贷款额度
借款人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且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且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附加规定
除上述额度规定外,哈尔滨公积金贷款还有以下附加规定: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30万元的,可申请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倍。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以上即为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在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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