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率水平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异化利率政策,具体利率如下:
首套房购买:2.6%;
二套房购买:3.1%;
贷款无抵押或抵押物不足部分,利率上浮10%;
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所购房屋总价10%的部分,利率上浮10%;
现房与期房利率一致。
二、贷款审核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审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 借款人资格审查:借款人应具有合肥市户籍,或持有有效居留许可满一年,并在合肥市缴纳公积金满三年以上,累计缴存额不低于2万元。
2. 贷款用途审查:公积金贷款仅能用于购买合肥市范围内自住商品房,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3. 贷款额度审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的8倍,且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
4. 贷款期限审查: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5. 还款能力审查: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40%。
三、贷款额度计算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 = 贷款比例 × 购房总价
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因此,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大为:
贷款额度 = 0.8 × 购房总价
例如,购房总价为100万元,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大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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