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6000 只还本金是否合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借款人仅偿还本金的行为并不合法。债务人应按照借贷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人只还本金,未偿还利息,属于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如何处理?
如果借款人只还本金,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催收:债权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催收欠款,督促借款人偿还剩余利息。
诉讼:如果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利息和违约金。
抵押物处置:对于有抵押物的贷款,债权人可以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能酌情减免部分利息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计算损失赔偿额。”
《借款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一定数量金钱或实物,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