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停息挂账法律依据
贷款停息挂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规条款: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合同中的下列免除责任的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金额。约定方式包括:
(一)支付违约金;
(二)定金;
(三)损失赔偿;
(四)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五)其他方式。
贷款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借款人违约时的违约金,停息挂账即为违约金的一种方式。
《贷款通则》
第三十七条:贷后管理中,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调查了解。
第四十条: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防范信贷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减少贷款金额或者缩短贷款期限;
(三)提高贷款利率;
(四)追回部分贷款;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借款人出现经营困难或还款能力不足等情况时,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停息挂账,以控制信贷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十三条:贷款出现逾期,经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催收贷款本息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根据风险程度采取暂停计息、展期、重组等方式处置:
(一)借款人由于暂时缺乏流动资金,影响其偿还能力,但风险可控的;
(二)借款人经营正常,但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或突发事件,影响其偿还能力,风险基本可控的。
上述法规条款为贷款停息挂账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停息挂账的条件和权利义务,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信贷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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