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送达地址确认书》;
2、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他人起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证据材料(复印件)及其清单(一式三份);
5、交纳诉讼费的凭证。
立案流程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
2、法院审查起诉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3、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原告;
4、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说明理由,通知原告。
管辖法院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3、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
4、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5、法律规定的其他管辖法院。
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的比例交纳;
2、证据保全费:由需要证据保全的当事人交纳;
3、鉴定费:由需要鉴定的当事人交纳;
4、翻译费:由需要翻译的当事人交纳;
5、公告费:由需要公告的当事人交纳;
6、执行费:由被执行人交纳。
审理程序
1、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辩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辩论;
2、调解: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3、判决: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判决;
4、上诉: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1、申请执行:判决、裁定生效后,胜诉方可以申请执行;
2、立案执行: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执行;
3、执行措施: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冻结、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4、执行完毕:当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执行程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