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泰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所购住房为家庭自住住房
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担保
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具体的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还款条件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个月还款额固定,其中本金部分逐月增加,利息部分逐月减少
等额本金还款法:每个月偿还本金固定,利息逐月减少,还款额逐月递减
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并缴纳一定手续费
部分提前还款可节省利息开支,提前归还的本金部分,不在期限内计息
计算公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月均还款额 = [贷款本金 × 月利率 × (1 + 月利率)^(还款月数)] / [(1 + 月利率)^(还款月数) - 1]
其中:
贷款本金:应还贷款额度
月利率:年利率 / 12
还款月数:贷款期限 × 12
等额本金还款法
第N个月还款额 = (剩余贷款本金 × 月利率)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
其中:
剩余贷款本金:贷款本金 - (已还本金 + 已还利息)
月利率:年利率 / 12
还款月数:贷款期限 × 12
其他须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逾期还款将产生罚息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
伪造、涂改或隐匿相关材料
出售、出租或抵押所购住房
其他违反贷款合同规定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