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新规
一、背景
为支持西安市居民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的通知》,对西安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优化内容
新规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取消申请条件限制
取消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贷款使用满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申请条件。
(二)优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由原先的“商贷结清额度”调整为“可贷公积金贷款额度”,即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
(三)简化转贷流程
调整转贷流程,由原先的“商贷结清-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调整为“申请公积金贷款-商贷结清-办理抵押”。
(四)缩短办理时间
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原先的办理时限由2个月左右缩短至1个月左右。
三、申请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在西安市稳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连续足额正常按月汇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无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购买的住房是位于西安市范围内,已取得产权证,且无任何产权争议和抵押。
商业性住房贷款已结清或已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
四、贷款额度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可贷公积金贷款额度 = 可贷公积金贷款倍数 × 借款人月收入 × 借款期限
可贷公积金贷款倍数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35倍。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五、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转贷申请。
3. 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结清借款人的商业贷款。
5. 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六、注意事项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不享受商贷利率优惠,需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在转贷过程中,借款人需承担提前结清商业贷款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
转贷申请提交后,借款人不得撤销申请。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转贷失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将转贷申请转为正常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