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 1、...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
- 2、甲公司帮乙公司担保银行贷款500万元。乙公司破产清算了,甲公司要不要...
- 3、甲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0万,某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哪种担保责
- 4、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
...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
1、C,根据物权法199条,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所以可以抵押给乙、再抵押给丙。还是根据199条,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未约定丙丁如何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丙丁之间就是连带保证责任,丙承担了90万,但按照连带责任的规定,他只应该承担50万,所以他就多承担的40万向丁追偿。
3、身份证担保。根据查询银行担保相关信息得知,银行申请贷款500万,要求甲提供担保是身份证担保。
4、只有在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才存在物保先于人保的问题。(11)向甲主张。因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能要求丁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因为,抵押物灭失,抵押权消灭,丁不为抵押人。
5、由此可见,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将一幢办公楼抵押给银行,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不是救济权,也不是请求权和形成权。选项A、B、D均不正确。
甲公司帮乙公司担保银行贷款500万元。乙公司破产清算了,甲公司要不要...
你是债务人,公司是担保人,银行是债权人。公司宣告破产时,银行可以申报债权,参与公司破产财产分配。
是公司的话法人承担就可以了,法人是一个组织,是指东,法人财产即你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原则上不追究股东的连大损失就是出资无法收回。
要看是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公在破产清算中主张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当事人只能找个人偿还。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甲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0万,某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哪种担保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连带责任担保。若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若借贷人没有按期还款,则银行有权让担保人还款。若没有规定,则银行在对借贷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偿还,直至借贷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需偿还剩余贷款。
第二十六条: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原理,借款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2)应承担民事责任。
丙公司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依法存在。“借款合同延展书”只是对原有未终结合同继续依法履行的再一次补充、确认。原合同并未废止。丙公司依法不能免责。建议,按照担保书的约定,申请对担保人依法执行。
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
1、甲向乙借款的,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到期拒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偿还。丁提供抵押担保的,要以抵押物的价值承担担保责任。
2、丙、丁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银行可就拍卖款全部清偿。丁可向甲、丙追偿。丙、丁、戊不承担担保责任。
3、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原理,借款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2)应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借款案例分析 (1)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 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