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本案的法律关系如何以及这笔借款应该由谁来偿还?
替他人出借条借款一般是由实际的借款人来还,但若是代理借款人书写借条的公民,并没有与实际的借款人签署代理协议,且在借条书写之后,借款人并不承认自己有让他人代替书写借条的,此时债务的偿还责任就由书写借条的人来承担。
在借贷法律关系中,王某作为债务人应当偿还所借债款,但该案中,未约定利息,故债权人无权要求王某偿还利息。该案的赠与法律关系中,赵某无权请求王某偿还赠与物。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首先应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根据法律的规定来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首先,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最举个案例说明
对比区别:留置是法定担保,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质押,留置是移转占有,而抵押是不移转占有。留置担保的是动产,抵押担保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担保的是动产和权利。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最举个案例说明 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三者有很大的区别,最主要的便是性质不同。质押。
2020法考客观模拟题《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12.6】
1、(5)反诉与本诉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诉。本诉中,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乙提出甲曾向乙借款,可以抵销甚至吞并货款,属于典型的反诉。C项正确,当选。
2、【答案】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A项错误,不当选。
3、多项选择题 甲在自己的房屋上依次为乙、丙、丁设立了抵押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数额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20万元。因甲不清偿到期债务,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80万元。现乙为丁的利益放弃抵押权顺位。
4、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5、只是对原告请求的否认。B项错误,不当选。石某起诉王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属于变更收养关系的变更之诉。C项正确,当选。朱某起诉于某要求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是典型的给付之诉。D项错误,不当选。故本题选C。
6、解析:审判委员会委员甲是被告人林某辩护 *** 子的弟弟,属于《刑诉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第四项情形,即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因此属于可回避对象。